关于上报2017年度拟发展党员对象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6/12/8 0:00:00 出处:本站 作者:邵正美 有1713位读者读过
各基层支部(总支):
根据区委组织部意见,请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合理确定2017年发展党员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与发展对象比例一般不低于4:1。发展党员总体结构要求为:女性比例不低于28%,35岁以下不低于68%,高中以上文化不低于85%,工作一线不低于60%。请各单位认真填写《2017年度拟发展党员对象名册》,并于12月15日前报局党工委108室。
附:《2017年度拟发展党员对象名册》
《拟发展党员对象培养考察材料预审清单》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教育局工作委员会
二 ○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