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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关于组建江宁区首届教育科研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7/3/31 7:49:00 出处:本站 作者:罗斌 有891位读者读过

关于组建江宁区首届教育科研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中小学、公办幼儿园:

为进一步推动研究型、专家型教师的成长,促进科研的深度发展,发挥科研的辐射能量,提高我区教育科研骨干教师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打造一批教育科研的领军人,经研究决定组建江宁区首届教育科研高级研修班,区教科室将制定具体的研修课程,组织好研修学习、培训活动。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江宁区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科研骨干教师。

二、基本条件:

作为“首届教育科研高级研修班”的成员应同时具备以下5项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科研工作,从事或参与学校教育科研或教育教学等管理研究工作,教学业绩优秀。

2.2012年以来至少主持1项市级以上课题并结题(含个人课题)。

3.2012年以来至少有2项科研成果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评比中获市二等奖以上或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4.获得过区级以上带头人称号。

5.197511日以后出生,2010年(含2010年)前工作。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校限报1名,没有符合条件的学校可不申报。

三、组建过程:

1.有意向申报的学校(园)对照以上条件组织相关老师提出申请,填写《江宁区首届教育科研高级研修班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稿发送指定邮箱,并规定期限内在提交纸质稿:含报名表及所发表文章与获奖、结题证书、区以上带头人证书的复印件(相关原件由学校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盖学校公章);

2.区教科室将组织相关老师对申报人员进行材料审核;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择优录取,组建高级研修班。

四、备注:

1.申报地址:江宁区教育科学研究室207;联系人:薛惠;

联系电话:52161075;指定邮箱:jnghkt@163.com

2.申报截止时间:2017430

江宁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2017327

附:江宁区首届教育科研高级研修班报名表.docx (更新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