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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从守纪做起

发表日期:2017/12/4 11:00:45 出处:南京市百家湖中学 作者:黄俊 有1227位读者读过

老师们、同学们:

12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我国要坚定不移地走民主法制的道路,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再比如手机,多少学生因为迷恋手游走上歧途。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不成熟不稳定,缺少是非判别的能力和自制力。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的同学染上吸烟的坏习惯,有的爱打架,用拳头解决问题,甚至抢向低年级同学敲竹杠等,小小的年纪,就已是劣迹斑斑。走出校园,极易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葬送了大好青春,令人惋惜。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就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学生时代开始,不遵守校级班规,不听老师和家长的教育,渐渐变坏的。这应该引起我们的警醒。借此机会,我特别告诫大家:守法从守纪开始。

我代表学校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从小遵守纪长大才能守法。

2、加强学习,知法守法。德育处经常组织大家参加一些法律知识竞赛或下发一些法律学习材料,就是让大家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控制自己的言行,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3、胸怀宽阔。很多违纪事件都是从鸡毛蒜皮的小事开始的,俗话说“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同学之间产生矛盾是很正常的,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创和谐校园。

    谢谢!我的讲话完了。

 

                                                             王东兴

                                                               201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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