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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发表日期:2018/9/1 15:05:28 出处:南京市百家湖中学 作者:黄俊 有1133位读者读过

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教育大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指出“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教育是广大中国人民实现中国梦的重要途径和必由之路。当前,打赢”三大攻坚战”是我党、我国重中之重,其中打赢扶贫攻坚战是基础、是重要保证。教育资助是帮助贫困学生脱贫成才的基本保障,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围绕中央扶贫攻坚战略要求,牢固健全教育资助体系,切实帮助我市家庭经济困难中小学生入好学,切实履行教育立德树人的根本责任。在学生资助工作中加大宣传、加强走访,建立家校联系的工作机制,在政策给予资助,在学业上给予贫困学生更多的机会。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学生资助比例要求:我市学前资助比例为在园儿童的8%,义务教育学校资助比例是在校生总数的6%,普通高中资助比例是在校生总数的10%,职业学校资助比例是在校生总数的8%。

南京市中小学生资助政策问答

  问一:资助困难家庭学生的政策是临时性的,还是长期的?

  答:学生资助政策是一项长期的政策,每年在春季秋季学期各执行一次,一年共计两次。

  问二:南京市资助的主要是哪些人群?

  答:目前南京市资助的一共11大类: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孤儿

  4、低保边缘家庭子女(不含非本市户籍学生)

  5、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不含非本市户籍学生)

  6、残疾学生

  7、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8、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

  9、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0、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11、其他因突发情况致贫家庭子女

  问三:中小学分别能补助多少?

  答:对在小学和初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按照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两档: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孤儿补助标准为:小学每人每年2250元,初中每人每年3000元。

  2、南京市基本补助标准为:小学每人每年1500元,初中每人每年2000元。

  问四:申请资助需要哪些手续?

  答:南京市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孩子资助按学年申请。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时,凡符合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对象的学生,须携带户口本、户主身份证等材料到所在学校办理资助申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