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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湖中学2021年初一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发表日期:2021/5/31 9:53:36 出处:南京市百家湖中学 作者:万建兵 有2076位读者读过

 百家湖中学2021年初一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根据《2021年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江宁教字〔202119号)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初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入学对象

百家湖中学施教区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施教区范围

机场高速以东,秦淮新河以南,秦淮河以西,天元中路-双龙大道-牛首山河以北(不含石马新寓)。

三、入学条件

一)施教区内小学毕业生

本校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入学。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具有本校施教区户籍,其户籍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一致,且应在202012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一致,并符合其他相关要求。(提示:2022年秋季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须在202112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除上述条件外,属于下列情况的,也可在施教区初中学校登记入学:

1.儿童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2.小学毕业生在出生后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登记落户,且户籍从未迁移过、其父母双方名下均无房产。

(二)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

1.儿童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办好儿童及监护人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2.每套二手房只能保障当前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初中学校就读。

(三)拆迁户家庭子女

1.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在原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

2.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

3.已自购房屋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籍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所购房屋所属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入学。

(四)其他情况的本区户籍儿童

1.残疾儿童入学。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和南京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江宁特殊教育学校面向本区招收智障儿童。

2.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迁移,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的,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小学毕业生家庭由于历史原因购买小城镇户籍,且小学毕业生家庭在户籍地无正式产权住房,网上报名应选择在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网上登记、预约现场审核,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4.对于根据南京市人才政策落户、无房屋产权证家庭的小学毕业生,网上报名应选择在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网上登记、预约现场审核,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日程安排

1.622-2617:00网上报名。登录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zsbm.jnjy.net.cn)或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进行报名。

2.626日至627日现场审核材料。小学毕业生在一名法定监护人陪同下,根据预约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到百家湖中学审核材料,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②法定监护人及小学毕业生在本施教区的居民户口簿(复印首页、孩子页、法定监护人页)

③家庭房屋产权证

④小学毕业生学籍卡(盖章)

⑤四~六年级《成长的脚印》(复印封面、成绩页和评语页)

3.810日前,学校通知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领取入学通知书。

五、特别提醒

1.所有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报公安机关处理。

2.此次报名期间仍处于新冠肺炎防控特殊时期,小学毕业生前往我校现场审核材料、领取入学通知书时只允许一名家长陪同,且须按防疫要求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3.招生咨询

校址:江宁区庄排路18号
交通:公交810底站、地铁一号线胜太路站东南角

电话:025-52101149

 

南京市百家湖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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