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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百家湖中学“六五”普法工作责任制度

发表日期:2015/9/6 0:00:00 出处:本站 作者:吴朝东 有1213位读者读过

南京市百家湖中学“六五”普法工作责任制度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布置,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使我校“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取得明显的实效,特制定本责任制度。

1、各校领导干部及教师在“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期间做到认真学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落实责任,重视实践。

2、通过对 “六五”普法知识的学习,提高本单位全体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3、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促进本单位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4、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既要兼顾全局,又要突出重点,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形式主义,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真正落到实处。

5、按照“六五”普法规划总体要求,分阶段认真实施,使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达到规划制定的标准,并按时完成普法领导小组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6、普法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切实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六五”普法领导小组的每个成员都应尽职尽责,做好各自分管的工作。

7、学校领导小组接受市普法领导小组的领导、检查和监督,确保做好各自的普法工作,进一步增强单位全体师生员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六五”普法期间,学校普法领导小组将按“规划”和“目标责任书”要求,分阶段进行验收,到2015年进行全面总结验收。